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38
项目名称:****门面招租项目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
门面详细情况及要求见下表
| 待出租门面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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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待出租 门面 |
基本情况 |
租赁年限 |
评估价(元/年) |
其他费用 |
许可经营范围 |
履约 保证金 |
备注 |
| 1 |
高职楼115号 |
位于先农坛路高职楼,面积24.53㎡,现空置。 |
5年 |
4000 |
承租方 自行负责 |
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不得从事以下行业: |
年租金50%标准收取 |
水电费用、物业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
| 2 |
高职楼109号 |
位于先农坛路高职楼,面积82.37㎡。租赁合同于2025年9月9日到期。 |
5年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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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高职楼107号 |
位于先农坛路高职楼,面积54.81㎡,现空置。 |
5年 |
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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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高职楼104号 |
位于先农坛路高职楼,面积30.7㎡,现空置。 |
5年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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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高职楼103号 |
位于先农坛路高职楼,面积30.7㎡。现空置。 |
5年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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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天玺大厦 110门面 |
位于狮子坡街(天玺大厦一楼),面积85.46㎡。租赁合同已到期。 |
5年 |
78000 |
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不得从事以下行业: ③陪护床租赁等对院内安全、秩序等有一定影响的行业; |
年租金25%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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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以上面表格的评估价为年租金底价,单个进行招租。
2、本轮招租不进行集中竞价,有意向承租者先到先租,以不低于年租金底价****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四、承租押金、租金及费用缴纳方式:租金一年一付,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第一个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半个月前支付给出租方。
五、经营要求: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不得从事以下行业:
①洗浴、按摩等敏感行业;
②酒店、餐馆等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的餐饮行业;
③陪护床租赁等对院内安全、秩序等有一定影响的行业;
④有噪音等污染,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行业。
特别告知:
1、标的建筑结构为混合,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踏勘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报名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2、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3、甲方因自身发展需要或政策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求等原因,可以直接终止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退还剩余月份的租金,押金金额无息退还。
七、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人须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合同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2、承租方租用经营性资产,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租赁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出租物进行必要的装修、加固、改造及进行设备和线路的安装,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擅自将租赁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包他人经营,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筑。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承租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和治安、刑事等案件均由承租方全面承担责任。
7、租赁期满,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承租押金将不予退还。
8、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八、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731-****7015 0731-****2663
九、报名地点、时间:********中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十、公告发布方式:****官网发布招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