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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41MA5U6J6R7M | 建设单位法人:伍福平 |
| 杨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 **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路201号 |
| 酉阳**—秀山洞坪 110 千伏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经度:108.953,109.081 纬度: 28.797,28.61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5 |
| 渝(辐)环准〔2022〕0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02 |
| 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41MA5U6J6R7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00406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5U5UMJ8K | 竣工时间:2024-09-02 |
| 2024-09-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2 |
| 2025-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5-08/11/202********420****45230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线路部分 1)** 110kV 龙洞线,线路起于酉阳 110kV ** 变电站,止于秀山 110kV ****电站,线路总长约 29.37km,采用单回单分裂架空架设,线路新立铁塔 96 基。在酉阳** 110kV 变电站站内** 1 条电缆沟,长 度约为 0.19km。 2)在秀山220kV变电站将110kV秀池东线和110kV 秀洞西线间隔进行互换,在秀山 220kV 变电站外** 1 基塔,110kV 秀洞西线从原终端塔接**塔基走 110kV 项 目 开 工 日 期 2022 年 12 月 3 表 1 建设项目总体情况 秀池东线架空线路进线,110kV 秀池东线接**塔基走 110kV 秀洞西线电缆进站;改造 1 基塔,改造线路路径 长度共约 0.76km。 (2)变电站部分 酉阳 110kV ****电站、秀山 110kV ****电站 各扩建 1 个 110kV 间隔及配套相关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1)线路部分 1)项目**一条 110kV 龙洞线,起点:酉阳 110kV **站,终点:秀山 110kV 洞坪站。线路采用单回单分 裂架空架设,路径长度约为 28.07km,线路新立铁塔 96 基;酉阳** 110kV 变电站站内** 1 条电缆沟,连接 扩建的间隔及电缆终端塔,电缆沟长度约为 0.19km。 2)在秀山220kV变电站将110kV秀池东线和110kV 秀洞西线间隔进行互换,在秀山 220kV 变电站外** 1 基四回路耐张塔,110kV 秀洞西线从原终端塔接**塔 基走 110kV 秀池东线架空线路进线,110kV 秀池东线接 **塔基走 110kV 秀洞西线电缆进站;改造 1 基水泥杆 塔,改造线路路径长度共约 0.76km。 (2)变电站部分 酉阳 110kV **站、秀山 110kV 洞坪站各扩建 1 个 110kV 间隔。 |
| 路径优化,长度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还有很强的电流通过,在其附近形成磁感应强度。两者均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还有很强的电流通过,在其附近形成磁感应强度。两者均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磁环境控制。运行期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 实际建设情况:经监测,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及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电磁环境监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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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杆塔塔基挖方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塔基周围夯实回填,开挖电缆沟产生弃方约200m3,弃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渣场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系统来处置。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需拆除部分既有线路,拆除产生的导线、铁塔、金具及****公司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系统处置。拆除的110kV秀池东线原3#铁塔、金具****公司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线路施工挖方全部用于塔基回填,开挖电缆沟产生弃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渣场处理。 |
| 1 | 环评报告表要求: 一般区域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防止水土流失 在施工期需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做好塔基排水、边坡、岩体表面保护等工程保护措施,工程所开挖、回填的山体、沟壑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加固。做好塔基排水,在塔基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护坡,减轻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保护工程措施可与工程同时进行,应尽可能赶在雨季到来之前竣工。 (2)减少植被破坏,做好修复工作 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区域的面积及布局,严格控制塔基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对树木的砍伐和地被植物的踩踏;施工人员尽量使用周边居民住宅区域,减少临时占地;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临时堆砌时应尽量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应选择周边空地,工程结束后及时对占地范围进行生态修复;临时工程如牵张场、施工便道、跨越架等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3)保护野生动植物 1)对于评价范围内已发现的保护植物楠木、大叶樟等,施工时要加以保护,严禁砍伐及修剪树枝,尽量不要将临时施工人行便道靠近保护植物。为避免在本项目线路运营期对长高的楠木进行砍伐或者修剪,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线路走向进行调整,或者升高此处的架线高度,减少对楠木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珍稀保护植物特别是楠木、大叶樟等保护植物聘请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对已发现****林业局报告,并及时进行挂牌,如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时,原则上采取适当避让措施,无法避让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协助进行移栽;禁止乱砍滥伐,做好物种保护。 施工人员在林地施工,特别在天然林中施工时,禁止砍伐施工场地外林木;在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严禁在植被较好的区域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2)施工应采用噪声小、振动小的施工机械,合理组织施工行为,有效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干扰;严禁爆破施工; 3)合理组织施工时序,尽量在早晨、黄昏鸟类、野生动物活动觅食的高峰时段应选择噪音小、振动小的作业内容; 4)规范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工序,缩短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尽可能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生活干扰的时间; 5)减少林木的砍伐量,减少施工道路的规模和数量,有效缩小干扰面积; 6)降低土石方工程规模,减少表土层剥离,避免进行大规模土壤结构破坏; 7)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卵等未发育、未成熟个体,在林业局或其他保护部门的专业人员指导下妥善安置; 8)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地周边有重点保护对象或其行为发生变化,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或及时调整保护策略;评价区有苍鹰、雀鹰、灰胸竹鸡、四声杜鹃、竹叶青蛇等野生保护动物,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清晨和黄昏施工时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如发现野生保护动物及其营巢,要应暂停施工,让其远离施工区域后再进行施工,营巢应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安置,禁止捕杀野生保护动物。 9)大力宣传相关法制法规,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区域,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猎捕动物,避免施工人员擅自恶意驱赶、捕杀,降低对动物种群动态的人为干扰。 (4)临时占地措施 对于工程施工期临时占地,需要严格进行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本项目设置施工营地、临时生活点、材料堆场时选择当地居民处,公路旁等,尽量不要新增占地; 2)材料运输采取人背马驮杆塔及相关设备的方式进行,以减少施工林地道路开辟对植被的破坏; 3)牵张场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按照既定方案选择线路路径周边农用地,如需更换尽量选用荒地,少占林地,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维护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生态修复。 (5)施工期规避措施 为防止火灾的发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保护区需高度重视各火灾易发点的情况,需随时巡查施工场地,督促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并派遣专业人员,定期排查火灾隐患,把火灾发生率降至最低。同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具体操作如下: 加强森林防火政策、知识宣传,提高施工人员防火意识和能力。 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条例》,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做饭用火,冬季取暖用火的管理。 加强森林火灾监视系统建设,建立工程区森林防火、火警警报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保护区现有森林防火设备,及时发现和扑救森林火灾,以减轻森林火灾造成的危害。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抢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污染,需强化补偿机制,做好必要的生态修复工作。 加强包装松木材料的管控,严防带入松木导致松材线虫疫情的扩散。 (6)生态修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后期根据占地类型进行撒播草籽绿化,草种选用当地种,草籽撒播密度为80kg/hm2,种子级别为一级,发芽率不低于85%。同时加强抚育管理,提高植被的成活率,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周边环境。 ②占用林区,砍伐树木后,需认真分析工程区的地形、地貌、土壤和气候等立地类型,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在能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下主要选择能适应当地立地条件的乡土树种和草种。植物措施应结合工程建设开挖形成的情况和植物生长生境特点因地制宜进行布置。总体要求是尽量保持与区域原植被形态和自然景观相协调一致,提高植被覆盖度、减少水土流失量,改善并维护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发展。 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严禁乱砍滥保护区内林木,确需砍伐的,确需修剪或更新性质的采伐的,应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并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获得采伐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2)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区域,严禁采摘、践踏和滥伐偷盗野生植物;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时,及时对保护植物进行挂牌,并立即采取适当避让措施,如无法避让时,应咨询林业相关人员选择适宜生境进行移栽。 (3)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地周边有重点保护植物和动物,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或及时调整保护策略; (4)本项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生活点、材料堆场、弃渣场等; (5)生态修复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生态措施主要为修复措施,修复措施为临时占地的生态修复,采用撒播草籽绿化,草种选用当地种,草籽撒播密度为80kg/hm2,种子级别为一级,发芽率不低于85%。同时加强抚育管理,提高植被的成活率,修复措施可行。 (6)酉阳县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山生物多样性维护,主要为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除塔基占地外,禁止砍伐森林、破坏植被等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施工活动尽可能不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保证其较高的生境质量。 (7)秀山县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山石漠化,主要为防止水土流失,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施工期避开雨季,做好塔基排水,在塔基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护坡,减轻水土流失。 环评批准书要求: 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避开林地,充分利用地形地貌,避免大规模开挖,防止生态破坏。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已落实环评报告表要求: 一般区域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防止水土流失 在部分塔基处设置了堡坎(如5、37、39号塔处)。做好塔基排水,在39号塔处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减轻水土流失。 (2)输电线路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了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了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尽量减少了林木砍伐。施工区域严格控制在塔基施工扰动范围内;施工期间尽量使用周边居民院坝堆放材料,减少了临时占地;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临时堆砌均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占地范围进行了生态恢复。 (3)保护野生动植物 1)项目施工区域距离保护植物楠木、大叶樟等有一定距离,施工时未砍伐及修剪树枝,临时施工人行便道距保护植物保持了较远距离。本项目对楠木跨越处进行了升高架线高度,减少对楠木的影响,施工前对珍稀保护植物特别是楠木、大叶樟等保护植物聘请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培训,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 施工过程中未砍伐施工场地外林木、未进行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2)施工采用的噪声小、振动小的施工机械,有效降低了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未进行爆破施工; 3)本项目在早晨、黄昏鸟类、野生动物活动觅食的高峰时段未进行噪音大、振动大的作业内容; 4)本项目未进行夜间施工; 5)本项目已尽量减少林木的砍伐量,施工严格按照划定范围进行; 6)本项目尽量降低了土石方工程规模,减少表土层剥离,未进行大规模土壤结构破坏; 7)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遇到的幼兽、幼鸟、卵等未发育、未成熟个体; 8)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工地周边有重点保护对象,未捕杀野生保护动物。 9)本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大力宣传相关法制法规,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区域,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不存在猎捕动物、恶意驱赶、捕杀等行为。 (4)临时占地措施 对于工程施工期临时占地,需要严格进行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本项目设置施工营地、临时生活点、材料堆场基本选择在当地居民处,公路旁等,减少了新增占地; 2)材料运输采取的人背马驮杆塔及小型设备的方式进行; 3)牵张场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按照既定方案选择线路路径周边农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迹地生态修复。 (5)施工期规避措施 本项目设置专人随时巡查施工场地,加强森林防火政策、知识宣传,提高施工人员防火意识和能力。 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条例》,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做饭用火,冬季取暖用火的管理。 加强森林火灾监视系统建设,建立工程区森林防火、火警警报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保护区现有森林防火设备,及时发现和扑救森林火灾,以减轻森林火灾造成的危害。 对包装松木材料进行了管控,严防带入松木导致松材线虫疫情的扩散。 (6)生态修复与补偿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结束后草种选用当地种,恢复良好。 ②占用林区,砍伐树木后,本项目选种植的乡土树种和草种,恢复良好。 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本项目严格按照施工范围进行砍伐和削尖,已获得采伐许可证; (2)本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施工人员未随意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区域,未随意采摘、践踏和滥伐偷盗野生植物;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 (3)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工地周边有重点保护植物和动物,; (4)本项目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生活点、材料堆场、弃渣场等; (5)生态修复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生态措施主要为修复措施,采用撒播草籽绿化,草种选用当地种,恢复情况良好。 (6)酉阳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除塔基占地及塔基施工区外,未设置其他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不存在砍伐森林、破坏植被等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7)秀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的主要采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在塔基周围修建了临时排水沟、护坡,减轻水土流失。 已落实环评批准书要求: 施工期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控制范围内;采取了生态环境**型的施工方式,控制植被破坏面积,减少生态环境破碎化程度;主要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和无人机架线,未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场地、未进行爆破施工,施工场地严执行“先挡后弃”的平场施工原则,施工前根据现场地形需要修筑临时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占地及塔基施工占地、牵张场等占地区域进行了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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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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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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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占地及施工临时占地处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占地及施工临时占地处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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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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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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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