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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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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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就****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8月28日在****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9月9日在****会议室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采购安装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供货地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式完毕

采购内容:采购安装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需求)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160000.00元

三、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9:30分

评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9:50分

定标时间:2025年9月9日15:3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崔艳玲、张霞、张随民、徐智媛、王鸣。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崔艳玲、张晓妍、韩春英。

五、核查信息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⑥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⑦信用查询

⑧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并在技术偏离表中写明正偏差/负偏差/无偏差,技术参数≥1项不符合即产品技术参数不合格。

⑨供货方案

⑩售后服务方案

⑾企业业绩

⑿服务承诺

核查结果:经核查3家定标候选人全部通过定标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单位全称:****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资格要求

投标报价:155800.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式完毕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同时发布。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3日(3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供应商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地址:**市顺河区河道街8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5****3310

地址:**市黄河大街中段金悦湾7号楼6楼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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