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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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日期:2025-08-25

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工程于2023年3月15日获****委员会核准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120号),于2023年7月12****运输厅初步设计批复(辽交公水〔2023〕206号)。为切实做好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工程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公路用地范围划定。本项目位于**县境内,全长约4.41公里,其中特大桥1483米1座,大桥107米1座,通道桥8米1座,用地面积206837平方米,起于国道京抚线与中央路平交路口东侧,沿原国道京抚线走行至右转弯处偏离旧路,跨越六股河,沿城市规划路向东走行,与县道沙上线平交,在上道屯村与国道京抚线、京哈高速**互通A匝道渠化路段顺接,公路用地划定范围为公路红线内划定范围(具体见附件)。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间距要求确定为20米。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然**、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在规划、出让、审批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时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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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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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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