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区开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越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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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开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公告
2025 - 09 - 11 09 : 54

配售****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保障对象、套型面积、配售价格、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家庭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 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25〕17 号)要求,经研究,新区定于2025年9月5日起正式开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户家庭只能购买 1 套。申请家庭应选取 1 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在**新区同一户籍内主申请人的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单身(未婚、离婚、丧偶,下同)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视作已享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今后不得再申请。35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可以单人户家庭提出申请。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今后若符合单独申请条件,可以再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房改购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规定腾退后方可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兑现人才房票。

申请家庭成员已承租公租房、****政府直管公房的,应按规定腾退。

(一)户籍家庭申请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新区****社区)满1年。

2.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越**、**区、**区、**新区,下同)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含析产、赠与、拍卖等,下同)的住房计入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3.主申请人与**新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前由相关用人单位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4.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越**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5年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低于77236元,每年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作相应调整)。

(二)人才家庭申请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为**市已认定的各类人才(ABCDEF类人才)且在**新区常住。

2.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申请前5年内无转让记录。

3.主申请人与**新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前由相关用人单位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高层次人才(ABCDE类人才,下同)不设限制。

4.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越**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2025年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低于154472元,每年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作相应调整)。高层次人才不设限制。

二、申请资料

(一)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市区户籍的人才家庭主申请人需提供**省居住证;

(二)人才家庭主申请人提供人才码截图;

(三)主申请人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等材料);

(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预售合同、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直管公房租赁合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未享受房改购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查询等证明);

(五)低保、低边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定的救助证明;

(六)主申请人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七)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之月前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工资薪金流水记录;已退休的共同申请人提供自申请之月前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养老金发放记录);

(八)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申请之月前连续不少于12个月缴纳社保的明细);

(九)无法提供收入、社保缴纳记录或养老金发放记录证明的共同申请人,需提供个人收入来源承诺书;

(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请方式

有意向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的家庭,可通过下方网址链接或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登录界面,完成注册后,按程序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材料。

1.网址链接:

https://lhk.****.cn/661201.html#/home

2.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下载

申请轮候家庭应对所填写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同意授权建设、**、民政、人力社保、自然**等相关部门核验填报信息。对通过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轮候家庭经审核通过后进入轮候库。新区将按照“以需定筹”原则,根据轮候情况等开展房源筹集,待房源具备配售条件后发布正式的项目配售方案,按规定向已入库轮候家庭公开配售。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不得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不得设立除购房按揭贷款抵押外的其他抵押权,不得设立居住权。因继承、遗赠、离婚析产等原因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原房屋性质不变,仍实施封闭管理。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通过回购方式退出保障,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1-交付时年度至回购协议签订时年度的年数×2%+购买时年度至回购协议签订前一年度的**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计算。自主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价格。

五、咨询电话及线下协助申请

**新区马欢路398****创业园A幢1303室

0575-****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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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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