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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古道保护办法》,根据《****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古道分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林改〔2024〕25号),我局拟申报长坑古道和鹿港古道认定三级古道,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反馈(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分局 0577-****0217
附件:1.长坑古道和鹿港古道情况介绍
2.长坑古道和鹿港古道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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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区长坑古道和鹿港古道认定三级古道公示(内附情况介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