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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1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 1 | ****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 | **雁门关乡西瓦窑头一带 | **** | **天****公司 | 项目位于**雁门关乡西瓦窑头一带,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证书编号:C140********272****6127。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深度:由2004m~1662m标高;**面积:1.9582km2;生产规模290万吨/年,其中水泥石灰岩20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90万吨/年。2024年2月7日,****管理局出具了《关于****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代审管生态函〔2024〕4号)。本次变动情况:采区选址、数量、范围、面积发生变化;排土场选址、范围、数量、库容、占地面积发生变化;破碎工业场地及皮带运输走廊起止位置发生变化;工业场地取消筛分机,给料机、破碎机规格发生变化。****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水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相关要求,本次变动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履行环评手续。该项目已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11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6.46万元。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扬尘污染措施。运营期钻孔、爆破、采剥、场内运输、排土场作业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洒水降尘;工业场地卸料口投料、破碎、缓冲仓上下料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3176-2024)要求。 2、严格落实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运营期工业场地设置移动旱厕,定期清掏;工业场地建1座2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设备。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用于场地平整。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除尘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废弃土石和沉渣堆存于排土场;除尘灰作为水泥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依托金隅台泥水泥厂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做好相关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保护工作,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恢复进度完成治理规划区的整治、覆土、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28 | |||||||
|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