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米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 项目名称 | ****米酒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公示日期 |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用**市港**液压阀厂的空置厂房及办公楼进行建设,租赁场地面积为2055.7m2;总建筑面积约1400m2;生产仓储区主要包括:脱包间、蒸煮清洗间、冷却拌曲间、发酵过滤间、调配间、浸泡提取间、缓冲间、辅料清洗间、冷库、杀菌间、灌装间、更衣间、工器具清洗消毒间、内包材料消毒间、玻璃瓶清洗间、原料库、辅料间、配料间、成品存放区、外包装箱区、空瓶暂存区、清洗消毒剂存放区、食品添加剂库、辅料库、内外包材库等;辅助区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化验室等;同时完善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本项目最大年生产米酒约35t(约36.5千升),为发酵型米酒。辅助区配套有化验室,化验室主要用于pH、酒精浓度、总糖、总酸、大肠杆菌的测试。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还需施工的内容很少,因此施工期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公司的监测数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车间通风,厂界非甲烷总烃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生产车间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m3/a,生产废水排放量为507.23m3/a,定期由槽罐车(带吸粪功能)送至****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调节均质池+水解酸化生物处理+A/O生化池+沉淀池+**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COD可降至180mg/L、NH3-N可降至24mg/L、BOD5可降至100mg/L,SS可降至100mg/L,TP可降至3.9mg/L;生产废水经处理后COD可降至84.6mg/L、NH3-N可降至0.925mg/L、BOD5可降至26.6mg/L,SS可降至9mg/L,TP可降至0.448mg/L,TN可降至1.482mg/L,pH在6~9之间,色度为5倍,生产废水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修改单4.5污水接纳处理协议约定限值要求;建设单位与**(中国水****公司签订的污水接纳处理协议,****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靳江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选型时采用了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对门窗密闭隔音。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此外,在总图布置时考虑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强弱、绿化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起到降噪作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值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厂区西侧,占地面积1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或综合利用;不设酒糟暂存区,“日产日清”;在厂区西侧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影响分析 ①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西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②现厂房地面已铺设水泥进行硬化和防渗处理;③加强原料库区以及生产车间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管理,确保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无渗漏、洒落,防止流出车间进入厂房外。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