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苷中间体技改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明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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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1MA32Y0L38Y陈振昌
杨时茂**省**市**县
**县工业集中区一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核苷中间体技改项目****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县 ******县
经度:117.256111 纬度: 26.337778****环境局
2024-03-26
明环评〔2024〕10号****0421MA32Y0L38Y001P
2024-04-16800
134****
****0421MA32Y0L38Y******公司
****0802MA32KJQJ60**九五****公司
913********120220A2024-09-05
2024-09-122024-09-20
2025-03-282025-04-27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664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扩建技改扩建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 1500吨双(2,4,4-三甲基戊基)次磷酸、0.5 吨双(二异丙基氨基)(2-氰基乙氧基)膦、20吨 2-脱氧-D-核糖、年产1吨曲氟胸苷和年产50吨NMN(烟酰胺单核苷酸),1,2,3-三乙酰-5-脱氧-D-核糖产能由 30吨变更为 10 吨,取消建设二期工程年产30吨2-脱氧-D-核糖生产线年产 1500吨双(2,4,4-三甲基戊基)次磷酸、0.5 吨双(二异丙基氨基)(2-氰基乙氧基)膦、20吨 2-脱氧-D-核糖、年产1吨曲氟胸苷和年产50吨NMN(烟酰胺单核苷酸),1,2,3-三乙酰-5-脱氧-D-核糖产能由 30吨变更为 10 吨,取消建设二期工程年产30吨2-脱氧-D-核糖生产线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 1500吨双(2,4,4-三甲基戊基)次磷酸、0.5 吨双(二异丙基氨基)(2-氰基乙氧基)膦、20吨 2-脱氧-D-核糖、年产1吨曲氟胸苷和年产50吨NMN(烟酰胺单核苷酸),1,2,3-三乙酰-5-脱氧-D-核糖产能由 30吨变更为 10 吨,取消建设二期工程年产30吨2-脱氧-D-核糖生产线年产 1500吨双(2,4,4-三甲基戊基)次磷酸、0.5 吨双(二异丙基氨基)(2-氰基乙氧基)膦、20吨 2-脱氧-D-核糖、年产1吨曲氟胸苷和年产50吨NMN(烟酰胺单核苷酸),1,2,3-三乙酰-5-脱氧-D-核糖产能由 30吨变更为 10 吨,取消建设二期工程年产30吨2-脱氧-D-核糖生产线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氯废气经预处理后与不含氯废气、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和危废间废气一并经处理后通过1根 30米高排气简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废水收集管网应采用明管敷设。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化验室废水、地面清洗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真空泵置换废水、锅炉房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氯废气经预处理后与不含氯废气、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和危废间废气一并经处理后通过1根 30米高排气简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废水收集管网应采用明管敷设。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化验室废水、地面清洗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真空泵置换废水、锅炉房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简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相关自行监测要求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项目污染物排放口均已规范化建设,已安装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气管已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84 0.84 0 0 0.84 0.84
0 0.42 0.42 0 0 0.42 0.42
0 0.042 0.042 0 0 0.042 0.04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24 0.024 0 0 0.024 0.024 /
0 0.216 0.216 0 0 0.216 0.216 /
0 0 0 0 0 0 0 /
0 1.1097 1.1097 0 0 1.11 1.1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厌氧沉淀+接触氧化+终沉池”污水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中污染物COD、悬浮物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氮、总磷二氯甲烷、硫化物、苯胺类、氰化物符合《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氟化物、甲苯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氨氮、氯化物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三氯甲烷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厌氧沉淀+接触氧化+终沉池”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站平均排放浓度COD为429.5 mg/L,氨氮为14.15mg/L,总磷为4.675mg/L,总氮为23.45mg/L,、悬浮物为81mg/L,氟化物为0.39mg/L,氯化物为132.5 mg/L,硫化物为0.345 mg/L,苯胺类化合物为1.41 mg/L,总氰化物为<0.004 mg/L,甲苯为<1.4×10-3 mg/L,二氯甲烷为<1.0×10-3 mg/L,氯仿为<1.4×10-3 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工艺废气处理措施采用“液碱喷淋+水喷淋”,其中含氯废气先经“二级聚乙二醇二甲醚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再进入“液碱喷淋+水喷淋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2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标准; 工艺废气处理措施采用“液碱喷淋+水喷淋”,其中含氯废气先经“二级聚乙二醇二甲醚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再进入“液碱喷淋+水喷淋 工艺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浓度为1.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浓度分别为3.57mg/m3、0.165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标准;丙酮、甲醇排放浓度分别为0.76mg/m3、2.44mg/m3,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2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06078 ng-TEQ/m3,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1限值;苯胺类排放浓度为<3.3mg/m3,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 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氨排放浓度分别为18mg/m3、20.1mg/m3、9.80mg/m3,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76mg/m3、<21mg/m3,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3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分别为2.15mg/m3、2.01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排气筒高度20m标准,臭气排放浓度309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排气筒高度25m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减振、隔声、消声 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7.3-58.5dB(A),夜间噪声值为53.7-54.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过滤残渣、蒸馏釜残渣、离心渣、析出废物、水洗废物、蒸馏回收废物、分层固废、实验室废液、结晶渣、废活性炭、污泥、含氯废液、破损废包装袋/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过滤残渣、蒸馏釜残渣、离心渣、析出废物、水洗废物、蒸馏回收废物、分层固废、实验室废液、结晶渣、废活性炭、污泥、含氯废液、破损废包装袋/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处置,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附件5);同时企业制定了危废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对原有环境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编,****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已按规范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已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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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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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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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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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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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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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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