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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湖畔11号楼西梯更新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就明珠湖畔11号楼西梯更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售后服务能力第一项:标书代写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每获得1次A级或A级以上信用评价得1分,满分3分。
现变更为: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每获得1次A级或A级以上信用评价得1分,满分4分。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地 址:**市经开区**西路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89****10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5栋8层
联 系 人:张伟豪
电 话:0551-****5660、180****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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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