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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片区望嶝道(**东路-九溪路)一期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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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 本项目**工程费12733.39万元,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工作手册》的通知(闽建建〔2025〕5号),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第 3 项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质量员人员数量做如下修改: 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 3 人;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2025年09月25日09:00:00”修改为“2025年09月28日09:00:00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3、 本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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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 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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