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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A73DJWT62 | 建设单位法人:陈世鹏 |
| 汪叔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高效再生利用联产半导体用超纯碳酸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高****工业园区,**三路以南,**五路以北,智慧一路以东 |
| 经度:104.19733 纬度: 36.4971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06 |
| 市环审〔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0MA73DJWT62001V |
| 2024-1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5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0MA73DJWT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创****公司 |
| 916********08886XP | 验收监测单位:**远诺****公司 |
| ****0402MA72KK267W | 竣工时间:2024-04-10 |
| 2024-04-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6 |
| 2025-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059AOV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规模为50000吨/年,其中废旧**锂电池30000t、废旧磷酸铁锂电池20000t,年生产8000吨电池级碳酸锂、2000吨超纯碳酸锂、15000吨镍钴锰**前驱体,7088吨磷酸铁及其他副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8000吨电池级碳酸锂、2000吨超纯碳酸锂、15000吨镍钴锰**前驱体,7088吨磷酸铁及其他副产品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设计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以废旧**锂电池组(包)和磷酸铁锂电池为主要原料,经过验电和物理放电将电池处理至安全电压。经过放电至安全电压的电池进行拆解,项目**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共用一套拆解装置,拆解后的电池进入再生利用系统。电池破碎得到的极片材料经粉碎后进行分离,提取有价金属锂、镍、锰、钴,最终**材料制备电池级碳酸锂和**前驱体,磷酸铁锂极片材料分离制备电池级碳酸锂和磷酸铁。**前驱体、磷酸铁及绝大半部分电池级碳酸锂直接外售,少量的电池级碳酸锂进行提纯制备芯片级超纯碳酸锂。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因市场原因,暂不进行**锂电池组(包)和磷酸铁锂电池拆解,只进行**极片粉制备**前驱体及电池级碳酸锂、磷酸铁锂极片粉制备磷酸铁和碳酸锂、粗碳酸锂提纯制备电池级碳酸锂以及电池级碳酸锂提纯制备超纯碳酸锂的生产,所需**极片粉直接从市场采购,外购**极片粉与电池拆解所得性质相同,没有发生变化。 |
| 目前建成**极片粉制备**前驱体及电池级碳酸锂、磷酸铁锂极片粉制备磷酸铁和碳酸锂、粗碳酸锂提纯制备电池级碳酸锂以及电池级碳酸锂提纯制备超纯碳酸锂生产工艺。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极片粉制备**前驱体及电池级碳酸锂工艺在煅烧过程中,通过对设备进行改进,煅烧产出的物料不再出现结疤、结块的情况,可直接用于碳化水浸,因此取消了破碎工序。在前期原辅材料中铝含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微量铝对**前驱体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影响较小,因此取消了除铝工序。且取消破碎、除铝工艺后,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其他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认真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措施对废气进行治理。电池撕碎废气经布袋除尘预处理后同高温热解炉废气混合后经二次燃烧+烟道急冷+布袋除尘+水洗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酸浸、除铝以及**极片粉制备车间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电池破碎筛选车间、**极片粉制备、磷酸铁锂粉制备、粗碳酸锂制备等生产车间的破碎、筛分、干燥、包装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中除非甲烷总烃和二噁英类外,其他污染因子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噁英类排放限值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规定,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二)做好废水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项目制备**前驱体和电池级碳酸锂、磷酸铁锂粉制备粗碳酸锂、粗碳酸锂提纯工序产生的冷凝水、纯水制备****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确保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间接排****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确保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声环境的影响保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制要求。 (四)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塑料外壳、报废过程分离的钢铝铜等金属,可外售综合利用;废膜、钙镁杂质、精密过滤渣、废绝缘胶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暂存后,定期就近外售处置及综合利用;电解液、冷却液、废焦油、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监测废液,废布袋、实验室残余水样均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产生、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规范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投产后对产生的炭黑渣、含铝过滤渣等过滤杂质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规范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属性鉴别,按照危险废物鉴别结果及要求,规范对其进行处理处置,但在性质鉴定前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最终鉴**果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就近送往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白****发电厂处置。 (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划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地面、原料库房地面、罐区地面及围堰等区城,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措施因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要求。依托园区及现有项目布设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防止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针对硫酸、双氧水等化工物料的火灾及泄漏等事故发生,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化工原料、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防火、防爆等事故处理系统。设置以生产装置区围堰、车间及全厂事故池为主的风险防控体系,事故废水泄漏后通过地沟排入该事故池,各涉水构筑物与对应的导流槽、****联通,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不外排。强化员工环境安全培训,预防因安全事故导致次生环境风险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强化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规范建设排污口,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标志,撕碎废气、高温热解炉混合废气的排放口、废水总排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防治设施的用电设备上必须安装智能用电监控系统。 (八)建立完善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电池拆解未建设,酸浸、除铝以及**极片粉制备车间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4.5m高排气筒排放;**极片粉制备、磷酸铁锂粉制备、粗碳酸锂制备等生产车间的破碎、筛分、干燥、包装废气分别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生产废水为高浓度含盐(硫酸钠)废水,经过生产工艺中多次沉淀重金属后,含硫酸钠废水经过三效蒸发器蒸发结晶回收硫酸钠,产生的蒸发冷凝水收集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通过企业废水总排****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拉运处置。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音、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对设备采取消声降噪。 4、目前废旧电池拆解未建成,废膜、钙镁杂质、精密过滤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暂存后,定期就近外售处置及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监测废液,废布袋、实验室残余水样均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在中间仓库西南角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定期委托******公司进行处置。目前产生的炭黑渣、含铝过滤渣等数量较少,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从严管理。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白****发电厂处置。 5、已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对相关区域做了防渗处理、路面硬化处理,并制定有检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检测 6、已按要求在厂区西南侧建设有一座1134m3的应急事故池和420m3的雨水收集池,制定有完善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人员,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9****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620400-2023-032-M,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7、撕碎废气、高温热解炉混合废气未建设。在废水总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装置,并于2024年12月23****环境局备案。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1228 | 0 | 0 | 0 | 21228 | 2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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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432 | 4.676 | 0 | 0 | 0.432 | 0.432 | / |
| 1 | 生产废水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多余部分通过企业废水总排****处理厂, | 验收监测 |
| 1 | 料仓投料废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 -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经布袋除尘器+24.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 | |
| 2 | 碳热还原煅烧废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 -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与酸浸废气连接在一起,经喷淋+活性炭+24.5米排气筒排出 | 验收监测 | |
| 3 | 酸浸废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 -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24.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 | |
| 4 | 干燥、粉碎、包装废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 -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布袋除尘+24.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 |
| 1 | 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 | 验收监测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划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地面、原料库房地面、罐区地面及围堰等区城,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措施因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要求。依托园区及现有项目布设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防止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 已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对相关区域做了防渗处理、路面硬化处理,并制定有检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检测 |
| 1 | 塑料外壳、报废过程分离的钢铝铜等金属,可外售综合利用;废膜、钙镁杂质、精密过滤渣、废绝缘胶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暂存后,定期就近外售处置及综合利用;电解液、冷却液、废焦油、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监测废液,废布袋、实验室残余水样均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产生、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规范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投产后对产生的炭黑渣、含铝过滤渣等过滤杂质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规范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属性鉴别,按照危险废物鉴别结果及要求,规范对其进行处理处置,但在性质鉴定前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最终鉴**果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就近送往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白****发电厂处置。 | 目前废旧电池拆解未建成,废膜、钙镁杂质、精密过滤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暂存后,定期就近外售处置及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监测废液,废布袋、实验室残余水样均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在中间仓库西南角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定期委托******公司进行处置。目前产生的炭黑渣、含铝过滤渣等数量较少,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从严管理。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白****发电厂处置。 |
| 1 | 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针对硫酸、双氧水等化工物料的火灾及泄漏等事故发生,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化工原料、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防火、防爆等事故处理系统。设置以生产装置区围堰、车间及全厂事故池为主的风险防控体系,事故废水泄漏后通过地沟排入该事故池,各涉水构筑物与对应的导流槽、****联通,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不外排。强化员工环境安全培训,预防因安全事故导致次生环境风险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已按要求在厂区西南侧建设有一座1134m3的应急事故池和420m3的雨水收集池,制定有完善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人员,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9****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620400-2023-032-M,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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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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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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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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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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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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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