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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美沃沟**县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函(01)
**省美沃沟**县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函(01)
**省美沃沟**县防洪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
澄清函(0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条K1值为0.95。标书代写
2.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川建标发[2021]327号)文件第6.9.2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二十一条规定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受15日延迟开标期限限制,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编制投标文件,原开标时间不变,正常开标。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