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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1日拟作出1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_2025-09-11
****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1日拟作出1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61(兼传真) 邮编:118000
联系地址:**市**区爱河大街121-1****中心一层综合窗口转生态环境部门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年15000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经济开发区****园区B区 | **** | ****研究院 | ****经济开发区****园区B区,设计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汽车,其中年拆解报废燃油机动车13000辆、报废新能源机动车2000辆,不涉及拆解槽罐车及危险品、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项目占地面积15008m2,建筑面积6453.62m2,包括主体工程拆解车间(内设新能源拆解区、废燃油机动车拆解区、安全气囊引爆区、产品贮存区、一般固废贮存区等)、燃油报废机动车暂存区和新能源车暂存区、新能源电池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并配套建设初期污水池、事故池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 | / | / | 主要污染物1.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2.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3.噪声:设备噪声;4.固废:废旧锂电池、废安全气囊、废皮布制品、废布袋、收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汽车尾气催化剂、废电路板、废油箱及燃料罐、废机油滤清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燃油车预处理平台、制冷剂回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油液和废制冷剂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管道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拆解、切割和打包等工序产生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废水: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截留设施、初期雨水管网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调节+隔油+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分区防渗,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拆解车间拆解区、事故排放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一般固废贮存库、动力蓄电池贮存库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3.噪声:优选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废旧锂电池、废安全气囊、废皮布制品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区,可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其他不可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汽车尾气催化剂、废电路板、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共计6间,每间30平方米),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环境风险:事故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危废间设泄漏收集池、厂区建设事故池,为避免事故时含油消防水外溢,在雨排干管设置阀门,阻断事故污水进入环境,并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