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应急复字〔2019〕26号
关****水库仙人洞建筑
石料矿恢复生产的批复
****管理局:
你局报来《****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国庆期间,****水库仙人洞建筑石料矿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煤矿山企业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高应急字〔2019〕26号)要求,执行了停工停产指令,并对上山公路实施了封闭。根据《****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应急部部署和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国庆长假后期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安办明电〔2019〕14 号)和《****应急管理厅****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该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培训教育,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信****采石场APP进行了更**完善;对矿山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提出了恢复生产申请。在安监站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我局组织人员对照《****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逐条逐项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认为该企业基本达到了复产条件,同意即日起批供火工产品,待火工产品批供后,对安全隐患整改并销号,即可按采剥计划恢复生产。
请你局要切实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稳定。要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采剥计划开展生产作业。****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岗前作业现场确认制度;要进一步加**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隐患“清零”,并按要求上传至隐患排查系统和使用APP系统;要严格火工产品管理和使用,认真执行储存和爆破作业有关火工产品相关规定,火工产品应做到日清月结。
此复
****管理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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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政府罗功成常务副市长、习杰斌副市长。
抄送:市**局,高****公司,仙人洞建筑石料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