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拟采购2家供应商,负责全省184座塔类搬迁施工服务。其中普通地面塔54座、一体化塔房83座、拉线杆47座。 详细规范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签订方式:采用“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执行。
1.3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本项目各份额对应的预算含税金额。
1.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采购人没有公布有关本协议产品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1)采购人公布有关本协议产品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协议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订单累计总金额达到本协议上限金额的,则本协议终止。
(3)采购人提前15日通知中选人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1.5付款方式:
第一笔:项目开工之后28日内支付100%安全生产费;
第二笔:工程施工进度达到50%时,支付至订单总价的50%(含安全生产费);
第三笔: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定案金额的97%;
第四笔:保修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计定案金额的100%。
1.6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
1.7项目实施地点: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1.8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9标段及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项目实施区域划分2个份额。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份额 |
实施区域 |
预算不含税金额 |
各份额不含税总金额 (万元) |
份额占比 |
| 第一名 |
份额1 |
** |
237.70 |
500.90 |
57.85% |
| ** |
7.40 |
||||
| ** |
44.40 |
||||
| ** |
69.10 |
||||
| ** |
73.10 |
||||
| ** |
25.60 |
||||
| ** |
43.60 |
||||
| 第二名 |
份额2 |
** |
10.50 |
364.90 |
42.15% |
| ** |
57.90 |
||||
| ** |
33.00 |
||||
| ** |
64.50 |
||||
| ** |
68.80 |
||||
| ** |
72.50 |
||||
| ** |
57.70 |
||||
| 合计(万元) |
865.80 |
865.80 |
100% |
||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折扣系数1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标包1 | 天线抱杆及增高架施工 | 项 | 184 |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含)、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应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应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上述三类人员不可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双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须为投****公司缴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有关人员信息)。标书代写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10)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12)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截止投标日期,****集团有限公司或****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截止投标日期,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8.1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北滨**路666号
联系人:李经理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省**市**区北滨**路699号石油大厦8楼
联系人:王振强、刘军、王璐、李永娜、赵娟、张媛媛、常淑红、娄彦博、安军懿、马晓伟
电话:135****9293、182****1838、182****7436、135****3029
邮箱:****@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0.1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证明材料等符合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而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10.2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加投标。
10.3参加开标会议时的要求:
10.3.1本项目为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cn)登录您的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可使用CA电子证书提出异议(如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表。
10.3.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开标后1小时),在线查看开标记录。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可在异议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异议。投标人异议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查看开标记录,也无法在线提交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