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土公告字〔2025〕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对下列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路与恒兴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1013GB00134;
第2号宗地位于**路西侧、恒丰**侧,宗地号:341****11013GB00135;
第3号宗地位于**路与恒兴路交叉口西北侧 ,宗地号:341****11013GB00136;
第4号宗地位于敬梓路与**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11008GB00198;
第5号宗地位于长江路与苏滁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07002GB00986;
第6号宗地位于**路与洪武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1012GB00142。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 内容 |
出让宗地面积 |
规 划 用 途、指 标 |
出让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 |
|||||
| 平方米 |
折合亩 |
用 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
建筑层数 |
||||
| 1 |
78978 |
118.47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1-1.4 |
不小于35% |
不大于40% |
36米 |
70 |
47387 |
9478 |
| 2 |
31116 |
46.67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1-1.2 |
不小于35% |
不大于40% |
24米 |
70 |
18670 |
3734 |
| 3 |
37339 |
56.01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1-1.2 |
不小于35% |
不大于40% |
24米 |
70 |
22404 |
4481 |
| 4 |
47721 |
71.58 |
老年人社会福利 用地 |
1.0-1.5 |
不小于35% |
不大于30% |
建筑高度应符合 相关规范要求 |
50 |
2792 |
559 |
| 5 |
111016 |
166.52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商业不大于10%) |
1.1-2.0 |
不小于35% |
不大于30% |
80米 |
70 |
54953 |
10991 |
| 6 |
96480 |
144.72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1-2.0 |
不小于35% |
不大于35% |
60米 |
70 |
54994 |
10999 |
二、竞买人资格
以上宗地接受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本次出让的住宅用地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违约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申请人****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6、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竞价地点:****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均设保留底价。
七、特别要求
关于第4号宗地的补充说明:项目全自持。土地使用年限内需自持运营,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或分摊转让。
八、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由********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 址:**省**市龙蟠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550-****766
联 系 人:朱树风、陈冬雪
邮政编码:239000
****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