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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宁****开发区东南角
三、建设单位:****
四、公示内容:**县**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现已竣工,竣工日期2025年9月11日,竣工公示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6日(5个自然日)。
联系人:李尚泽
联系电话:182****8734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