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解碳九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广泛征询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单位:****
2.项目名称:****裂解碳九综合利用项目
3.建设地点:**省**市辽滨经开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约36047.35平方米。**C9分离装置、C9加氢装置、环己烷脱氢装置,以及配套罐区、装卸站、罐区氮气回收及处理设施、变配电室、空压站、冷冻站、危废库房、分析化验室、消防水站、循环水场、事故水池等。原料为裂解C9(12万吨/年)、环己烷(5万吨/年)、脱重碳**料(1.1万吨/年)。产品为:双环戊二烯(21000吨/年)、甲基双环戊二烯二聚体(4800吨/年)、茚馏分(22020吨/年)、萘馏分(24000吨/年)、加氢C9(48144吨/年)、加氢重C9(11752.87吨/年)、环戊烷(22197吨/年)、纯苯(45020吨/年)、氢气(4830吨/年)。
5.项目总投资:54838.00万元。
二、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及运行地点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群体。
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群体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诉求。
三、征求意见的时间
1.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2.公示期内,项目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期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联系方式
|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533-****518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市****公司 联系人:刘晓阳 联系电话:0417-****171 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