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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19〕37号)有关规定,经评估,拟认定“欧柏斯半导体发光****开发中心”等96家单位****开发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
联系人:王文涛 ****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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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