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印发《**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鄂农发〔2025〕41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就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面积为目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遴选一批市场主体,承担我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区级******社、家庭农场优先考虑(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突出的主体可以放宽到一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服务机械能够安装北斗终端系统监测设备。对未安装北斗监测系统的主体,在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的指导下,据实填报服务作业登记表、服务合同。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农机设备必须达3台套以上,具备一定规模的机具存放场地,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农业农村局或****服务中心报送材料,材料包含: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等。
2.区级审批。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拔确定服务主体。
3.公示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对审批的市场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区政府网站等公共媒体和项目区公布,****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报名方式
1.受理部门:****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及****服务中心
2.联系电话:0713—****169
3.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30日17:3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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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