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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4MAC0W5752B | 建设单位法人:谭菲菲 |
| 谭菲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镇南疏港一路**县智能制造产业园7号楼 |
| ****年产600万km非金属光缆加强芯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8-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62-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南疏港一路(**县智能制造产业园) |
| 经度:116.12667 纬度: 35.3673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5 |
| 菏巨环审〔2023〕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724MAC0W5752B001W |
| 2023-12-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24MAC0W5752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4MAC0W5752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723MAC58F1M4U | 竣工时间:2024-08-31 |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5 |
| 2025-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1LJmK0 |
| 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县**镇南疏港一路(**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内),占地面积26680m2,总投资6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主体、储运、公用、环保及辅助工程,年产非金属光缆加强芯600万km。项目备案代码****。经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县**镇南疏港一路(**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内),一期建筑面积8930m2,一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建设主体、储运、公用、环保及辅助工程,实际生产年产200万km非金属光缆加强芯生产,备案代码****。经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 主要验收一期建设内容,投资金额为一期投资金额,一期投资金额少于总投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0万km非金属光缆加强芯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年产200万km非金属光缆加强芯生产项目 |
| 一期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乙烯基酯树脂、固化剂、轻质钙粉混合+过胶+牵引(加玻璃纤维线)+固化+收盘+倒丝排线+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乙烯基酯树脂、固化剂、轻质钙粉混合+过胶+牵引(加玻璃纤维线)+固化+收盘+倒丝排线+检验+成品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车间(3#、4#、7#、8#、11#、12#)混合、过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P1-P6排放;投料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有组织苯乙烯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苯乙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投料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7#生产车间混合、过胶、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苯乙烯经配套的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排气筒DA001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4.3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13kg/h,平均排放浓度为4.23mg/m3,有组织苯乙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9kg/h,排气筒DA002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4.4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08kg/h,平均排放浓度为4.24mg/m3,有组织苯乙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5kg/h,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的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0kg/h)。有组织苯乙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20mg/m3),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苯乙烯排放标准(15m排气筒:6.5kg/h)。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范围为1.09~1.84mg/m3,无组织苯乙烯排放浓度均是未检出,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范围167~259/m3,厂界内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范围为1.21~1.67mg/m3。 |
| 环保措施无变动,仅一期生产车间增加治理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和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危废间,原料暂存区等区城做重点防渗。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大厂区绿化面积。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期间,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直接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定期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化粪池,危废间,原料暂存区等区城均做好了重点防渗。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测定值在52.9dB(A)~59.0dB(A)之间,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在44.0dB(A)~48.0dB(A)之间,厂界噪声测定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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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级活性炭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20mg/m3) | 二级活性炭装置 | DA001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4.3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13kg/h,平均排放浓度为4.23mg/m3,有组织苯乙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9kg/h,排气筒DA002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4.4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08kg/h,平均排放浓度为4.24mg/m3,有组织苯乙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5kg/h。 |
| 1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大厂区绿化面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 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测定值在52.9dB(A)~59.0dB(A)之间,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在44.0dB(A)~48.0dB(A)之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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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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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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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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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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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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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