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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市本级已审核通过的拟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中心失业工伤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935-****610。
附件:**市市本级拟享受2025年度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四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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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