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为合理利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减少财产损失,提高资产利用率,现将**狮石乡狮石村狮****道段、营川村堆积区土石方石料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次交易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
2、转让标的简介:河道清淤产生的土石方2项,分别为狮石乡狮石村狮****道段土石方1504.60立方米,狮石乡营川村堆积区土石方268.60立方米。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1853万元。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按《资产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携带报名资料在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5.1853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0.1万元整或其整倍数。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n/ 或中****人民法院http://www.****.cn/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砂石)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砂石)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处报名登记。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25年9月25日8时30分前向****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0.5万元。
收款人:****
****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商行王村支行
保证金账号:200********966****00026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镇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镇政府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100%。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5年9月25日10时00分
(二)竞价地点:****会议室 。
(三)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转让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缴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成交后需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要求自行考虑项目地点,在处置过程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各项防护措施,所有责任及所有费用自理。如道路路面有毁坏,需自行承担恢复责任,所需费用自理。
4、运输便道由受让方自行平整维修,并及时处理好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便道。
5、整个涉及区域内石料需在25天内完成清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6、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如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让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导致转让方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的权利。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5年9月23日前向转让方和代理机构提出,我们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网进行发布。标书代写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转让方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2150 地址: **狮石乡营川村
招标代理机构:**** 方先生
联系电话:0559-****343 地址:****广场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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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