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 12日至 2025年09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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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东涌镇小乌村**大道小乌路段北侧小乌北街1****科技园自编20号A101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市**区东涌镇小乌村**大道小乌路段北侧小乌北街1****科技园自编20号A101;本项目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年产硅胶制品8万件、橡胶制品15万件、注塑件5万件、模具50套(自用)。****园区其他工业厂房,南面为绿化及**港快速匝道,西面为******公司,北面为**市昭华****公司。本项目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小乌村1#(西北面,58米)、小乌村2#(东北面,340米)、简沥村1#(西北面,370米)、简沥村2#(西南面,390米)、海**1#(东南面,260米)、海**2#(西南面,310米)。 |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