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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给予**镇**村****基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凭镇政函〔2025〕1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村新南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意**镇**村****基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实施。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镇**村****基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2509-451481-04-01-541875。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地点:**镇**村新南屯。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灌溉水渠长度约275米、宽1.2米、深1米。
(二)**水渠长度约85米、宽1米、0.8米。
(三)**水渠长度约515米、宽0.6米、深0.6米。
(四)**水渠长度约262米、宽0.4米、深0.5米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9.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2025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共计59.5万元。
接文后,请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
****改革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