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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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华淑英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市****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佳抚环审〔2025〕1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灌溉采用水肥一体化灌溉,采用插秧式滴灌方式进行灌溉,灌溉过程中多余的灌溉溶液通过种植槽两侧水槽汇至温室两侧回液收集管中,通过潜污泵输送至回液罐储存,经UV工艺消毒后,通过施肥机与新配溶液混合后重新利用。项目灌溉溶液全部被西红柿吸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处理厂。本项目生产排水主要为软化水排放的浓盐水和锅炉排污水泵送至换热站的降温池内,通过污水管****处理厂;脱硝废水经中和、澄清、混凝等处理后回用于干灰调湿等,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SNCR措施(尿素)处理后经45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在线监测。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灰渣、布袋收尘灰外运频次每月1次;废过滤膜和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西红柿下脚料和西红柿秸秆实行集中收集,****园区东侧秸秆场,作为锅炉燃料使用;生活垃圾主要采用定点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废农药瓶、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预测排放量:颗粒物2.759t/a、二氧化硫10.664t/a、氮氧化物11.348t/a。 (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对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由**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许可机关 ****环境局
许可决**期 2025/09/09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00MB1D61958J
数据来源单位 ****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00MB1D61958J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