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嘉鱼县长江岸线(簰洲湾片)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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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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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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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长**线(簰洲湾片)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5-00889

三、项目名称

**市**县长**线(簰洲湾片)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鱼岳镇东岳路19号(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251.6(万元)

综合评分法:84.67(分)

工程类

名称:**市**县长**线(簰洲湾片)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

施工范围:**市**县长**线(簰洲湾片)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

项目经理:刘军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37443

五、评审小组成员

蔡亚强,许凡,雷威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11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4楼403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2.061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676.73元;最高限价:2,580,676.73元。 2、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簰洲湾镇西流街

联系方式:152****6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光谷大道70****中心C座1803室

联系方式:135****0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杨明

电 话:135****0950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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