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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4MB1H830180 | 建设单位法人:刘友虎 |
| 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庐城镇**北路99号 |
| **县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县马槽河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汤池镇、郭河镇 |
| 经度:117.05731,117.86294 纬度: 31.25072,31.31204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3 |
| 环建审〔2024〕40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859.73 |
| 7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4MB1H83018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世进****公司 |
| 913********067519M | 验收监测单位:**紫实****公司 |
| ****0111MAD6AC011N | 竣工时间:2025-03-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护坡护岸2.7km;堤防加固8.315km;维修加固5座溢流堰、拆除重建**溢流堰,拆除重建28座穿堤建筑物、拆除复堤2座、新增控制段1座、出口改造1座;**道路长2325m,改造道路长3660m。 | 实际建设情况:护坡护岸2.504km;堤防加固8.315km;维修加固5座溢流堰、拆除重建**溢流堰,拆除重建28座穿堤建筑物、拆除复堤2座、新增控制段1座、出口改造1座;**道路长2325m,改造道路长3660m。 |
| 变动情况:**浆砌石挡墙长度减少196m。 变动原因:1.汤池段护岸工程。(1)汤池段护岸工程。①取消汤池段左岸1+159~1+217段、左岸1+387.2-1+410.5段和右岸1+709.9-1+733.1段浆砌石挡墙。变更缘由:在项目初设批复后开工前,其他项目已实施完成,原设计挡墙及格宾石笼无需实施。②取消汤池段左岸5+905.9-5+978.2段浆砌石挡墙。变更缘由:在本项目施工招标后,其他项目已改变现状并进行了挡墙建设,原设计挡墙及格宾石笼无需实施。③取消汤池段右岸1+941.0-2+007.8、2+061.2-2+126.0、2+419.3-2+576.0段,左岸2+191.1-2+208.7、2+421.0-2+503.0段格宾石笼。变更缘由:该段**浆砌石挡墙和格宾石笼,施工过程中发现该段基础为岩基,**浆砌石挡墙基础可直接座落在岩石上,原设计的格宾石笼防护无需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无生产工艺流程。 施工期生产工艺主要包括: 堤防工程施工:清基、削坡——堤身加培——防渗墙。 砼预制块护坡施工:坡面修整——砼隔埂——垫层施工——预制块施工 砼压顶。 草皮护坡施工:场地修整——种植——植物管理。 堤顶道路施工:路基土方开挖→基土夯实→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碾压→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备料、配合比设计→沥青混合料拌制→沥青混合料运输→)砼路面浇注→路面养护。 浆砌石挡墙施工:基坑的开挖——基本及墙身——石块砌筑——墙背填土——压实——墙背防水及排水。 建筑物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土方开挖回填——基础处理——混凝土工程——砌石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无生产工艺流程。 施工期生产工艺主要包括: 堤防工程施工:清基、削坡——堤身加培——防渗墙。 砼预制块护坡施工:坡面修整——砼隔埂——垫层施工——预制块施工 砼压顶。 草皮护坡施工:场地修整——种植——植物管理。 堤顶道路施工:路基土方开挖→基土夯实→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碾压→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备料、配合比设计→沥青混合料拌制→沥青混合料运输→)砼路面浇注→路面养护。 浆砌石挡墙施工:基坑的开挖——基本及墙身——石块砌筑——墙背填土——压实——墙背防水及排水。 建筑物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土方开挖回填——基础处理——混凝土工程——砌石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挖填士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相关规定。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涉水施工应当设置围堰,尽可能选择枯水期、避开丰水期,及时清理施工废渣,防止淤塞河道,减少对水体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中落实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临时场地等工程不得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应远离居民点、水体等环境敏感目标。对施工场地、堆土场、施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扬尘环节(点),要采取封闭围挡、遮盖、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减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四)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加强现场管理,有效抑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对施工场地的产噪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对施工场地附近的敏感目标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隔声设施,减缓施工的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就近用于本项目填方再利用;建筑垃圾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六)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施工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工程安全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1、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不准踩踏、损毁施工范围之外的农作物和草木,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鱼、电鱼、毒鱼、炸鱼。违法者要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施工活动中在降雨期间避开了挖填土方,降低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等措施。3、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取土场、弃土场等临时占地面积。4、施工导流选择在枯水期进行。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围堰填筑减少对河水的扰动,加强对涉水工程施工的管理,及时将弃土运至综合利用项目区域、结合郭河镇各村在建项目机耕道路修复等,本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全部分批次用于道路基层填筑,对弃渣进行了二次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废物对河流水质的不利影响,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河流。6、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挖填士方的合理调配工作。7、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相关规定,未对汤池风景名胜区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工程进行生态恢复。 水环境:涉水施工均设置围堰,选择枯水期施工,及时清理施工废渣,防止淤塞河道,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大气环境: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工地均进行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利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现有建筑物拆除采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均密闭运输。定期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施工临时场地等工程均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尽量远离居民点、水体等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综合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产噪设备位置,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施工现场设置彩钢板围挡,以减缓施工噪声影响。午间、夜间禁止产噪设备施工。 固废:结合郭河镇各村在建项目机耕道路修复等,本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全部分批次用于道路基层填筑,对弃渣进行了二次利用。项目土石方可回填的回填使用,弃土运至指定的综合利用区域,妥善处理。设置临时堆土场,表土均进行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应急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各项应急处理机制,各项安全施工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 变动情况:取消了取土场,改为利用其他项目土方;取消了弃土场设置,弃土用于郭河镇广寒村、乐庄村、**村等区域高标准农田改造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现正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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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沉淀池 | 不外排 | 隔油沉淀池 | 无 |
| 1 | 围挡、覆盖、洒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边敏感点执行(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围挡、覆盖、洒水 | 施工期进行周边敏感点空气环境进行2次监测 |
| 1 | 隔声、减振、降噪 |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 | 施工现场设置彩钢板围挡,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 施工期厂界和敏感点进行2次监测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挖填士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相关规定。 | 1、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不准踩踏、损毁施工范围之外的农作物和草木,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鱼、电鱼、毒鱼、炸鱼。违法者要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施工活动中在降雨期间避开了挖填土方,降低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等措施。3、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取土场、弃土场等临时占地面积。4、施工导流选择在枯水期进行。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围堰填筑减少对河水的扰动,加强对涉水工程施工的管理,及时将弃土运至综合利用项目区域、结合郭河镇各村在建项目机耕道路修复等,本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全部分批次用于道路基层填筑,对弃渣进行了二次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废物对河流水质的不利影响,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河流。6、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挖填士方的合理调配工作。7、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相关规定,未对汤池风景名胜区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工程进行生态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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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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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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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挖填士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取消了取土场,改为利用其他项目土方;取消了弃土场设置,弃土用于郭河镇广寒村、乐庄村、**村等区域高标准农田改造综合利用。其他临时工程占地均已经进行生态恢复,项目现已完成水土保持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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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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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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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