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普洛特(烟****公司普洛特刹车盘数字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 **市**镇黄三角(**)先进制造产业园普****公司院内 | 普洛特(烟****公司司 | ******公司 |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对原有项目中铸造车间和机加工车间落后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现有4条铸造造型线中的2条作为检修时备用线、另2条改造为自动造型线,新上机加工设备、机器人(含系统)、2条自动铸造造型线及控制系统、自动堆垛机(含控制系统)、MES生产系统等设施,本次技改无新增用地面积,无新增建筑面积,技改完成后原辅材料用量及产能保持不变(工程机械、汽车配件20000t/a)。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 1、落实营运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升级改造现有VOCs废气治理设施,禁止使用淘汰类污染防治技术;各生产设施均置于密闭车间内,落实各生产工序废气收集、处理、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产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集气罩边缘需大于作业区域边缘0.2m以上,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厂区地面及时洒扫降尘,确保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3、完善规范现有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冷芯树脂、脱模剂、三乙胺包装桶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砂、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磷酸喷淋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