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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库移民工作局 ****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县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乡振移发〔2023〕8号)要求,已将申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陈誉华等136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5年9月9日至9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投诉。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县廉州镇**街71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9-****788,****@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县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名单(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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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