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园林服务中心2025年-2027年芥园西道50号仓储作业场地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2025年-2027年芥园西道50号仓储作业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芥园西道50号仓储作业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芥园西道50号仓储作业场地坐落于**区,鉴于该场地能够满足**区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物品回收及材料仓储等工作的开展,为确保租赁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政府采购招标拟设定租赁期限为3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金按年度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芥园西道50号场地面积大于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3300平方米,从使用需求及安全管理角度,满足本单位独立使用需要,具备所需面积的室内存储空间及室外存储物料、停放车辆的条件,房屋结构保证叉车和小型货车自由出入,方便物料装卸,****园林处理设施及满足垃圾分类回收物品存放,场地内水电齐备,场地平整,房屋产权及物业管理无纠纷。从租赁位置角度,座落位置临近市内六区,位于主干道,交通便利,距离本单位在10公里以内,因满足该项目需求场地稀缺,又考虑到前期租赁延续性等情况,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市街庆善大街5号底商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宋雪颖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197号
联系电话:****194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市**区**道45号
联系电话:****722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1
候选人公示
关于天津市和平区市容园林服务中心2025年-2027年芥园西道50号仓储作业场地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