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发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三期生产车间生产废水排放方案调整

审批
福建-泉州-安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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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10

项目名称 ****公司三期生产车间生产废水排放方案调整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南路1999号(路英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谢锦贤
联系人 陈新勤 联系电话 177****7850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9-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由完全回用于生产调整为全部排****处理厂统一处理,同时对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强化,由原环评中的砂滤和活性炭过滤调整为调节池、混凝沉淀 、生化曝气,强化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工序,增强生产废水处理效果。 改建后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0t/d,每天实际处理规模为6t,年运行300d,则每年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800t,纳****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外排,COD排放量为0.09t/a,NH3-N排放量为0.009t/a。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调节池、混凝沉淀、生化曝气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处理厂统一处理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COD排放量为0.09t/a,NH3-N排放量为0.009t/a,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环保〔2025〕9号)中总量指标豁免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年新增排放量均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可免于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筹替代来源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水处理污泥属于HW17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336-064-17),采用塑料桶密封保存,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外运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安装橡胶减振垫,夜间不生产,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承诺:**** 谢锦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谢锦贤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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