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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权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5〕11号)要求,我县依照《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指引》及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规则,已完成对**县1家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15日。
若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信用等级及计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用管理系统(网址和登录方式见附件2)或****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股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
联系人:陈练英
联系电话:0597-****032
联系地址:**县**镇**大道12号
附件1:**县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附件2:商标代理信用评价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注册登录操作指引
****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