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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投资评审各服务机构: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各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到****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二十八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中心项目一期剩余土方外运工程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800.3491
2、**市城市道路“白改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横街、仓长路Ⅰ段)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629.9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