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4排CT全维保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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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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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4排CT全维保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公司:

****于2025年9月2****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64排CT全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有关问题的质疑函,****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评审公平性及申请公开得分明细。

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

1.经核查,****小组均由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磋商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是根据采购文件评分要求进行独立打分,打分档位的认定均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相应打分。

2.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价,属于合理范围内。

3.根据(1)《****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二、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等相关的规定,我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公司的评审得分和排序。贵公司要求公示的内容没有法规依据,不予以支持,敬请理解。

故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2.质疑事项2:质疑中标供应商的工程师资质及团队能力。

针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已在响应文件提供关于“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3、故障响应处理及团队方案分(满分 20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是根据采购文件评分要求进行独立打分,打分档位的认定均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相应打分。

贵公司质疑材料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中标供应商的工程师资质及团队能力存疑,我公司需要时间进行核实,如有结果会电话通知。

故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能力存疑。

针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

1.中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服务需求2.7“为确保CT正常运行,所更换的核心配件(如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必须是全新合格的零配件......设备上更换下来的故障备件由成交供应商回收。”该项内容作出承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也没有作出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评定。

2.采购文件中商务信誉及业绩分中业绩要求为:“投标人提供 2022 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并未强制要求维保同品牌型号CT的中标业绩。

贵公司质疑材料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能力存疑。

故质疑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各项质疑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均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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