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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浙工贸党办〔2025〕2号)文件,为进一步推进清廉建设,按照“体系化设计、项目化推进、品牌化塑造、长效化运行”的建设思路,将清廉建设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特色可借鉴、有制度可推广的清廉育人样板,推动形成政治生态清朗、治理体系清明、育人环境清正、文化氛围**的校园生态。学校组织开展第四批清廉单元示范标杆培育创建工作,经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申报、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学校第四批清廉单元示范标杆培育创建单位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 清廉支部 | 支部名称 |
| ****学院****党支部 | |
| ****学院教工第一支部 | |
| ****学院第一党支部 |
| 清廉教研室 | ****学院 | 教研室名称 |
| ****学院 | ****教研室 | |
| ****学院 | ****教研室 |
| 清廉班级 | ****学院 | 班级名称 |
| ****学院 | 3+2机器人2402班、 机电一体化2401班、 工业机器人(中外)2402班 | |
| ****学院 | 大数据2303班、计算机2301班、人工智能2302班 | |
| ****学院 | 国贸2401班、物流2401班、 营销2402班 | |
| ****学院 | 会计2305班、人力2301班、 知产2301班 | |
| ****学院 | 计算机网络应用2401班、 电子商务2302班 |
公示时间:9月11日—9月17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邮箱:学校****(瓯**校区行政楼413室),联系电话0577-****5228,联系邮箱:gmjw@mai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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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