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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11
| 项目名称 | **市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更新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芗****东路(岳口段)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新行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及**市唐宋子城(**路-**路)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9112.0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戴春煌 |
| 联系人 | 林淑玲 | 联系电话 | 136****3773 |
| 项目投资(万元) | 66031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1-2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包含**东路(岳口段)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新行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及**市唐宋子城(**路-**路)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整治修缮内容包含38034㎡石板路面、地下管线,42781.08㎡传统建筑,及3681㎡社区幸福食堂、5350㎡****中心及设施、7250㎡文化体育场所及配套设施、7390㎡停车场、1300㎡停车棚、50㎡公共厕所、29处便民服务设施的提升改造,配套供电线路、绿化,照明设备、消防设备、安防设备、充电桩等设施。修缮完成后,传统建筑可供出租、收取租金及物业费,停车场及充电桩可收取停车费、充电服务费,文化场所可收取文创摊位的租金、广告收入,幸福食堂可用于承包等作为收入来源。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中安排专人向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区定时洒水,抑制尘土飞扬。避免易起尘的物料露天堆放,堆放的物料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清理,则需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运输材料和施工渣土时使用专用车辆,加盖防护罩,限制车速,出场车辆要冲洗,不得带渣出场。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在施工阶段,建议施工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人有效地监管、监控、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防止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普遍含有大量泥沙,应在施工场内修筑沉淀池,施工废水和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可减少污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管理,不得随意搭建临时简易的厕所。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必须先排入化粪池,避免污水横流。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修建施工弃渣堆放场,施工弃渣及生活垃圾堆放至指定渣场。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统一收集分类,定期清运到垃圾站,统一处理。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提高觉悟,不随意乱丢生活废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的质量。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部门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以便有效缩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范围。施工机械设备应经常维修,并建立定期噪声检测制度,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排在昼间,严禁夜间打桩作业。其他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应根据施工现场周围噪声敏感点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应在夜间10点至早上6点之间停止作业,以防噪声扰民,必须在夜间施工时,****政府环境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尽管施工时植被破坏不可避免,但是工程完工后应迅速实现弃土区、边坡等的草皮覆盖,可以先植树再种草,以促进植被的恢复和形成多层植被的形式。工程所开挖、回填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加固,临时堆积土体要覆盖土工布,避免因雨水冲刷面流失。土石方工程结束后应立即种树植草护坡,或采取其他的防护措施。 | ||
| 承诺:**** 戴春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戴春煌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