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昭古城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太昭古城民族团结小镇建设项目第二期)第二标段

审批
西藏-林芝-工布江达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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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11

项目名称 太昭**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太昭**民族团结小镇建设项目第二期)第二标段
建设地点 **自治区**地区工布**县**乡太昭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57.37
建设单位 工布**县文化 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巴旦才旺
联系人 俞森 联系电话 173****9490
项目投资(万元) 518.08 环保投资(万元) 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马厩241.55平方米,关帝亭修缮215.82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黏合剂、涂料、油漆等使用结束及时密封或者清理。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施工场地设置简易厕所 和化粪池,对施工队伍居住地的食堂、浴室和厕所污水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在施工前期应同步设计好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建筑泥 浆水和冲洗水经沉淀分离后的上清液排入污水管网,沉淀泥浆应定期 外运。建筑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理,避免因暴雨冲刷而流入附近水体。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粉尘等污染,垃圾清运过程中要避免垃圾散落在路面产生的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易腐败变质,应进行专桶收集,****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严禁乱堆乱扔。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限制高噪声施工时间,夜晚停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并对施工机械进行润滑和保养。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Ⅱ类标准规定: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昼间噪声≤75dB(A),夜间噪声≤55dB(A);各种打桩机等昼间噪声≤85dB(A),夜间禁止施工;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昼间噪声≤70dB(A),夜间噪声≤55dB(A)。
承诺:工布**县文化 和旅游局 巴旦才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工布**县文化 和旅游局, 巴旦才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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