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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11
| 项目名称 | 太昭**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太昭**民族团结小镇建设项目第二期)第二标段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地区工布**县**乡太昭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57.37 |
| 建设单位 | 工布**县文化 和旅游局 | 法定代表人 | 巴旦才旺 |
| 联系人 | 俞森 | 联系电话 | 173****9490 |
| 项目投资(万元) | 518.08 | 环保投资(万元) | 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1-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马厩241.55平方米,关帝亭修缮215.82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黏合剂、涂料、油漆等使用结束及时密封或者清理。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施工场地设置简易厕所 和化粪池,对施工队伍居住地的食堂、浴室和厕所污水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在施工前期应同步设计好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建筑泥 浆水和冲洗水经沉淀分离后的上清液排入污水管网,沉淀泥浆应定期 外运。建筑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理,避免因暴雨冲刷而流入附近水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粉尘等污染,垃圾清运过程中要避免垃圾散落在路面产生的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易腐败变质,应进行专桶收集,****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严禁乱堆乱扔。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限制高噪声施工时间,夜晚停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并对施工机械进行润滑和保养。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Ⅱ类标准规定: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昼间噪声≤75dB(A),夜间噪声≤55dB(A);各种打桩机等昼间噪声≤85dB(A),夜间禁止施工;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昼间噪声≤70dB(A),夜间噪声≤55dB(A)。 | ||
| 承诺:工布**县文化 和旅游局 巴旦才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工布**县文化 和旅游局, 巴旦才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