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五****新增生物质锅炉项目拟作出环评批复决定的公示
我局对五****新增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受理,并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决定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6-****700
****生态环境局通讯地址:五**池市讷谟尔大街(五道街)65号;
邮编:164199
一、拟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全文链接) | |
| 1 | 五****新增生物质锅炉项目 | **省******农场五****内 | 五**** | **市****公司 | 为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企业决定将原有一台25t/h燃煤热水锅炉停用(做备用炉使用),并将原有一台8t/h燃煤锅炉(备用)拆除,新增一台12.6MW生物质热水锅炉替代原有燃煤锅炉。 本项目利用厂区原有锅炉房、储灰场及储料棚建设,供暖面积为19.826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12.6MW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取暖,设置布袋除尘器及依托原有45m高烟囱。 该项目总投资57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环保投资比例2.98%。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进行建设,厂区内不涉及土建工程,仅需安装部分生产设备,不存在较大的建筑施工污染。施工期间进行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安装,产生少量噪声和粉尘,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项目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休息时间,粉尘以及车辆扬尘可通过洒水降尘处理,噪声经厂房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的锅炉烟气。本项目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SO2及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本次改建不新增加员工人数,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供热对象不变,软水制备依托原有设备,无新增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废水通过原有防渗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降低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周边敏感目标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收集装袋后在储灰场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 无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