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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6MA5QHK605X | 建设单位法人:樊永波 |
| 吴建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县思恩镇****一巷37号 |
| **至**公路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31-G5431-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壮族自治区**市**县 |
| 经度:108.31133,108.10748 纬度: 24.67822,25.2143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1-08 |
| 河环审〔2020〕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43 |
| 3161.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6MA5QHK60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50597XR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站 |
| 914********50597XR | 竣工时间:2024-12-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act=news aid=909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本项目主线建设里程68.998千米,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实际建设情况:调查阶段,本项目主线建设里程69.153千米,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 实际建设路线长度较环评阶段增加0.155千米,占环评路线总长度68.998千米的0.22%(<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拟建公路AK2+200~K6+000段3.8千米穿越**区德胜镇北方庙二级水源保护区,公路中心线距离取水口最近距离为1.2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调查阶段,****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本项目K2+265~K6+065段3.8千米穿越**区德胜镇北方庙二级水源保护区,公路中心线距离取水口最近距离为1.2千米。 |
| 项目在**区德胜镇北方庙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路线走向和长度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施工方案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无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环评阶段,项目声环境敏感点共加装声屏障5处/1660米,换装隔声窗5处/1060平方米。项目附属设施污水处理要求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设备,其中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规模为3.0t/h,****收费站****中心、集中居住区和养护工区)的污水处理规模为0.5t/h,其他收费站的污水处理规模为0.1t/h;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放去向为周边农灌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无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实际设置21处共计3343延米声屏障。****服务区采用“AO+MBR+消毒”中水回用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88.0t/d(2套,单套处理规模为44.0t/d),出水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同时也满足原环评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他附属设施采用“AO+MBR”工艺,****收费站(同址建设集中居住区)、****中心污水处理规模均为25.0t/d,清潭收费站、****收费站、川山收费站、川山停车区的污水处理规模为4.8t/d,出水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同时也满足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排放去向为公路边沟。 |
| 实际建设声屏障长度较环评阶段增加1683延米;项目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出水水质及排放去向均满足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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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级生化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 ****服务区采用“AO+MBR+消毒”中水回用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88.0t/d(2套,单套处理规模为44.0t/d),出水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同时也满足原环评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他附属设施采用“AO+MBR”工艺,****收费站(同址建设集中居住区)、****中心污水处理规模均为25.0t/d,清潭收费站、****收费站、川山收费站、川山停车区的污水处理规模为4.8t/d,出水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同时也满足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排放去向为公路边沟。 | ****服务区(上行)、环江收费站、****收费站、川山停车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进行监测 |
| 1 | 拌合站除尘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施工过程实际设置拌合站6处,混凝土拌和楼采取全封闭,设置密闭式料棚,粉料仓筒顶部设置有脉冲除尘器,拌合站内设置有雾炮机及喷雾系统,并安排有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等。 | 施工期间对拌合站周边村庄进行大气监测 |
|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2类标准 | 本项目对主线设置了21处共计3343延米声屏障,声屏障高3.0m。 | 试运营期间对公路沿线坡鸾等13处有代表性声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 |
| 1 | 隧道涌水防护对策上应优先考虑封堵措施,避免破坏地下水流态变化;隧道施工中应在各隧道**处设隔油、沉砂池,尤其在中长隧道处,沉淀后的上清液循环利用,沉淀池弃渣集中堆存处理;隔离出的油类物质,采用封闭罐收集后,定期交由地方环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处理。 | 本项目隧道施工过程基本无涌水。隧道施工中在各隧道**处设置隔油沉淀池,隧道施工的生产废水沉淀后的上清液循环使用,沉淀池底部的泥渣运至弃渣场堆放,施工过程中未隔离出油类物质。 | |
| 2 | 附属设施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应做好防渗措施,加强服务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管道防渗层检测,以保证在防渗层发生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 | 运营单****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的排水及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附属设施污水处理系统设置防渗层,定期对防渗效果进行监测,避免出现污水渗漏的情况发生。 |
| 1 |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永久弃渣、生活垃圾等。弃渣及时清运至项目设置的弃渣场、临时堆土场,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沿线城镇垃圾集中处置点。 | 本项目施工过程设置临时堆土场5处、弃渣场17处。施工剥离表土运至临时堆土场堆放,用于后期覆土绿化;项目产生永久弃渣336.78万立方米,均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临时堆土场、弃渣场均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拦挡、截排水沟等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2 | ****收费站,应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收费站、服务区等设施均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3 | 服务区、****收费站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微量油泥为危险废物,要单独存放,定期交由当地危险品处置单位妥善处置。 | ****服务区、养护工区机修间均设置有独立的危废暂存间,并张贴有相应警示标志,机修间产生的废机油单独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1 | 经过农田路段、占用耕地的临时占地区域均须进行表土剥离,以利于后续复耕或生态恢复,保护环境。主体工程或临时工程表土剥离后,堆放于表土堆放场,采用草袋装土堆砌成高1.0m的梯形临时挡土墙,对堆表土区域进行临时挡护,应保持肥力。 | 本项目经过农田路段、占用耕地的临时占地区均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后续的绿化或复耕。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表土剥离后,均堆放于表土堆放场,采用草袋装土堆弃成高1.0m的梯形临时挡土墙,对堆表土区域进行临时挡护,保持其肥力。 | |
| 2 | 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公路边坡及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减少雨季路面径流污染路侧水体等目的。 | 项目对可绿化区域均进行了绿化,种植乔木4486株,灌木141840株,草皮81.43公顷。 | |
| 3 | 对取、弃土场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 本项目设置17处弃渣场,5处临时堆土场,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也进行了植被恢复;项目运营期安排有专人负责巡查,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现坍塌、滑坡等现象。 | |
| 4 | 在营运期应对外来物种的分布动态进行监控。对于进入公路占地范围内的外来入侵物种应予以清除,并尽量在种子成熟之前清除,清除后需晾干,确保植株死亡。 | 项目运营期安排有专人负责沿线绿化的维护,对外来入侵物种及时进行清除。 |
| 1 | 项目经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和应急告示牌等,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 本项目对穿越**区德胜镇北方庙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设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路面双排水边沟,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路线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牌、危化品运输车辆限速标志牌、危化品泄漏应急联系流程与告示牌、视频监控等措施;对大环江大桥、古宾河大桥、连接线桥等跨水体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沉淀池并联事故应急池,在**养护工区设置环境应急物资仓库并配备应急物资。 | |
| 2 | 拟建公路运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拟建公路环境风险应急机构;拟建公路沿线若发生风险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环境局****政府部门等报告,并及时赶赴拦截河段布设围油栏,采用吸油毡、吸油机回收溢油。同时应第一时间****水厂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 本项目运营单位(****)成立了公路环境风险应急机构,配备了相应环境应急物资,制定了项目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专家评****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备案。当发生事故时,可立即启动应急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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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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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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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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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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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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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