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区2025-31 |
沙土镇李大村亳沙**、支路以西 |
1119.2(1.6788) |
交通场站用地 |
≤1.0 |
≤30% |
≥20% |
50 |
82 |
82 |
5 |
| **区2025-32 |
沙土镇李大村亳沙**、支路以西 |
3390.1(5.0851) |
物流仓储用地 |
≥1.0 |
≥40% |
≤5% |
50 |
153 |
153 |
5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将在2025年10月9日18:0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9日,****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9日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0月9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10日17:00。标书代写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10月1至2025年10月12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00,地点定****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地块成交后****政府负责解决。
八、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彪 联系电话:0558-****816、****602
开户单位:**市**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银行**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0019999
开户银行:****银行**谯陵支行
账 号:131********00015395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 号:175****77812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340********0530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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