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清澄水务****公司
“****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片区、**农场、永发镇及瑞溪镇供水管网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1号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县清澄水务****公司建设的“****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片区、**农场、永发镇及瑞溪镇供水管网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1号泵站”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县清澄水务****公司建设的“****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片区、**农场、永发镇及瑞溪镇供水管网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1号泵站”****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片区、**农场、永发镇及瑞溪镇,土地权属证明为用字第****232025XS****558号,用地面积为6402.50㎡。
“****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片区、**农场、永发镇及瑞溪镇供水管网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1号泵站”,该项目建设落地建筑物内容包括:1号泵站-加氯间,建筑面积212.89㎡;1号泵站-送水泵房,建筑面积208.56㎡;1号泵站-变配电间,建筑面积222.64㎡以及两座**池和一个吸水井。项目建筑系数33.93%,绿地率30.38%,容积率0.10。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营商环境公众号,****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1017);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邮编:571900。
附件:“****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片区、**农场、永发镇及瑞溪镇供水管网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1号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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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