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09-11】】
**省**市**山北麓肃北阿克塞片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阿克塞县2025年)二十七标段
废标公告
**省**市**山北麓肃北阿克塞片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阿克塞县2025年)经****委员会以酒发改农经【2024】508号文****草原局以酒林草字【2025】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于2025年08月31日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市**山北麓肃北阿克塞片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阿克塞县2025年)
二、标段名称:
**省**市**山北麓肃北阿克塞片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阿克塞县2025年)二十七标段
三、招标人:
****
四、废标原因:
本项目评标结束后,我单位核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发现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有关证件造假,经本项目监督单位(阿克塞哈******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有关证件造假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以及我单位本着招投标活动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最终决定,**省**市**山北麓肃北阿克塞片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阿克塞县2025年)二十七标段重新招标。
对于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有关证件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及本项目监管单位将进一步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同时,请各投标单位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为营造良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而共同努力。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阿克塞县红柳湾镇民主路
联系人:艾丁
电话:139****05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16号
联系人:董志泉
电话:189****6078
监督单位:阿克塞哈******局
联系电话:0937-****214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