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市博古其镇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市博古其镇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兵团第二师**市博古其镇
建设内容:**市博古其镇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市博古其镇境内,建设内容包含小镇道路、电力线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博古其镇镇特色小镇道路6989.16m;**10kV电力线地埋套管铺设高压输电线路9000m,10kVA开闭所8座;**路灯电缆线长度8500m,路灯504盏;**道路绿化管长度6624m,绿化水池2000m3。项目占地面积175428.42平方米,工程占地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2019年7月21日取得**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第二师**市博古其镇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师发改发〔2019〕115号)。
竣工日期:2021年4月。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书面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9****8648
通讯地址:**维吾尔自治区铁门****中心43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