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第二师****水回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第二师****水回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兵团第二师**市,项目中心坐标为:E85°40'57.37”,N41°50'55.47”
建设内容:第二师****水回用建设项目位于**市,项目中心坐标为:E85°40'57.37”,N41°50'55.47”,属**项目。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水回用建设项目,**污水收集管网112.309km;**泵站一座,配套离心机泵11台,装机容量660kw;建设调蓄池1.29km;配套相应附属设施等。本项目2020年8月13日取得****委员会《关于第二师****水回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师发改发〔2020〕476号);2020年10月30日取得第二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第二师****水回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2021年2月22日取****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师****水回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1〕8号)。
竣工日期:2020年12月。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书面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9****7158
通讯地址:兵团第二师**市兴疆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