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市**西路(敬业街——香梨大街)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调试起止时间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市**西路(敬业街——香梨大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第二师**市敬业街—香梨大街
建设内容:**市**西路(敬业街-香梨大街)建设项目组成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西路为城市道路**快速路,设计速度为40km/h,全线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8m,行车道宽度4×4.5m,绿化带宽度2×3m,人行道宽2×2.5m,非机动车道宽度2×3.5m。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人行道。环评阶段公路全长600m,实际建设路线长度600m,与环评阶段一致。本项目于2020年5月取得《**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市**西路(敬业街—香梨大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师发改发〔2020〕417号),2020年7月获《**生产建设兵****生态环境局关于**市**西路(敬业街—香梨大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0〕96号)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2025年7月,****管理局的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环保验收补做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书面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9****8648
通讯地址:**维吾尔自治区铁门****中心43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