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园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92 |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29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0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 ||||
| 备注: 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出让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10月18日 到 ******厅网站-**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10月18日 到 ******厅网站-**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18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厅网站-**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1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提交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无异议,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能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五)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应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标书代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街26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0599-****795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905********1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