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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生物质燃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市贺村金丰路3-2 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项目租用江****材料厂位于**市贺村金丰路3-2号,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江房权证字第S054673号,建筑面积为2800.49平方米)的厂房,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烘干机、成型机、筛选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4万吨生物质燃料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吨成品生物质燃料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1、破碎、造粒、筛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晾干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定期清扫地面,加强车间通风。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送****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铁屑分类收集、合理储存,****公司 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合理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0-****913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