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10000吨铁制品生产线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500
联系电话:0735-****6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0000吨铁制品生产线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塘村镇王梓岗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县塘村镇王梓岗村,占地面积9366m2。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利用现有厂区增加1条覆膜砂自动生产线、1条覆膜砂砂再生生产线,并保留5000吨粘土砂铸造生产线。并配套有废气环保设施。设计规模为年产铸件10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中频感应电炉废气,覆膜砂造型废气、制芯废气、落砂废气、砂处理废气、浇注废气、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等。 中频电炉熔炼废气为中频电炉设置集气罩收集,熔化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单独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覆膜砂再生废气采用密闭车间生产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覆膜砂造型、制芯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分别经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和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20m排气筒(DA003)排放;覆膜砂浇注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保留粘土砂铸造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与之前一致,无变动。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中频电炉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混砂造型用水、水雾除尘用水蒸发消耗。仅有生活污水产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电炉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可作为一般**外售;不合格铸件收集后回用;废润滑油、液压油、含有油污的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材料(酚醛树脂等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均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